| 为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和雷同开发,促进张家界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最近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防止一哄而起,盲目开发。通知规定全市范围内的旅游景区项目应征求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按程序报批。发展改革部门收到旅游景区项目的立项申请后,应征求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照“统筹协调、以人为本、服从保护、发展精品”的原则,从产业布局、功能定位、产品结构和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提请市旅游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重大项目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定。招商部门在发布旅游景区招商项目之前,也应征求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